新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將于10月12日正式上線施行

2024-10-12 10:27 來源: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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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將于10月12日正式上線施行

2024年10月12日 10:27   來源:經濟日報新聞客戶端   

  10月11日,記者在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上了解到,新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將于10月12日正式上線施行。

  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申報是指對于符合特定標準的經營者集中案件,可以通過簡化程序進行申報和審查。這種程序旨在提高審查效率,效降低企業(yè)申報成本,激發(fā)經營主體內生動力,減少企業(yè)負擔,同時確保反壟斷審查的有效實施。

  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制度自2014年實施以來,在提升審查效能等方面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。從2014年和2023年的數據對比來看,簡易案件平均審結時間從40天縮短為17.7天,大大降低了企業(yè)制度性交易成本;簡易案件數量持續(xù)增加,從141件增加至742件;簡易案件占全部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比例不斷提高,從48.6%提高至88%。

  這次修訂在總結簡易案件審查十年經驗的基礎上,進一步優(yōu)化簡易案件審查思路、簡化簡易案件申報文件資料要求,著力降低經營主體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時間和資金成本,是優(yōu)化涉企服務的重要舉措。

  這次修訂包括兩個方面:一是申報人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時,需要提交的申報表格從3份減為2份。修訂前,申報人需要提交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的保密版、非保密版以及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公示表》3份表格。修訂后,申報人僅需提交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保密版和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公示表》。二是對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中需要提交的信息進行了優(yōu)化和調整,包括簡化部分信息要求,規(guī)范明確相關表述,優(yōu)化完善申報表結構等。通過這次修訂,申報表中需要申報人填寫事項從44項減少為38項,同時,也提高了與經營者集中配套法律法規(guī)的一致性,表格結構更完善合理、邏輯性更強,能夠極大提高申報人填寫的便利性和申報效率。

  針對修訂的具體內容,例如,刪除部分重復、與競爭分析無關的信息要求,如“經營者設立和重要變更的歷史情況”“其他參與交易經營者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”“國家統(tǒng)計局代碼和產品或服務描述”等。另外,放寬對境外申報人身份證明及登記注冊文件等認證文件的信息要求,領事認證文件或者海牙認證文件均可,進一步提高了境外申報人申報文件準備的便利度。再比如,進一步簡化競爭評估部分信息要求。如對于申請適用簡易審查程序的理由為《經營者集中審查規(guī)定》第十九條第(二)或者第(三)項,即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中國境外設立合營企業(yè)或者收購境外企業(yè)股權或資產,合營企業(yè)或境外企業(yè)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,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交市場份額數據和競爭分析。針對大家關心的市場份額數據要求,對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同一相關市場所占市場份額之和小于5%、在上下游市場和其他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上所占市場份額均小于5%,且申報人難以獲取行業(yè)認可的第三方出具的市場份額數據,可以僅提供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市場份額和市場總體規(guī)模數據。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認為必要時再要求申報人補充競爭者市場份額信息。

  據了解,此次修訂旨在釋放出“寬審查”信號,提升企業(yè)投資并購信心、激發(fā)經營主體內生動力,鞏固我國經濟回升向好態(tài)勢。提升經營者集中審查效能,緩解審查資源供需矛盾,充分利用有限行政資源,快速篩查并放行沒有競爭損害的簡易案件,提升經營者集中審查質效,創(chuàng)造更加公平、更有活力的市場環(huán)境。(經濟日報記者 銀晟)

(責任編輯:張雪)